据香港明报报道,除了上市未成的标准水务以外,因涉及“国家机密”而遭香港证监会调查的还包括中国高精密(0591),该公司至今被停牌接近两年。
据了解,香港证监会认为,倘中国高精密真的涉及国家机密,便要将相关业务卖出才能上市。
港交所每月都有编制一份有关长时间停牌公司的报告,并颇详细例出停牌原因、相关复牌条件等。翻查最新4月份报,与其它遭停牌公司有所不同,有关中国高精密的复牌条件、要解决事项都语焉不详,仅列出要“待香港证监会批准复牌”、“待香港证监会的指示”。
香港证监一直迟迟未让高精密复牌,据了解,因为香港证监认为如果高精密真的有属国家机密的业务,这些业务便不应上市。但若卖走这业务或将公司私有化,怎样作价又成为另一个问题。
中国高精密复牌无期,对于持有该公司股份的投资者则最为无奈。持有高精密股份的黄先生对香港证监会颇有怨言,指监管机构既然要查,应该更快解决事件,或者直接让其复牌,惟现时无限期停牌,投资者大批资金被锁住无法回笼。
香港高院:安永“国家机密”混淆视听
香港证监会于2012年入禀法庭,追讨安永在为标准水务核数期间的审计底稿,高等法院昨日裁定香港证监会胜诉,指安永未能提供有关审计文件是“国家机密”的证明,因此以国家安全为由拒绝交出交件完全是混淆视听,颁令安永要在28日内交出有关底稿。香港证监成功拆走“国家机密”这面挡箭牌,令或涉及国家机密的财务资料公开。安永并未决定是否会上诉。
安永在2009年协助内地污水处理商标准水务申请来港上市,但该行在2010年表示因发现标准水务所提供的文件内容前后矛盾,因而辞任该公司核数师,标准水务其后亦撤回上市计划。事隔两年,香港证监突然在2012年8月翻旧帐,指在调查标准水务上市计划的期间,安永不肯应要求交出部分会计纪录。
法庭在昨日终裁定安永败诉,要在28日内交出指定的会计纪录,并缴付香港证监会的讼费。安永其后发声明指,在决定是否上诉前,会就判决进行审慎的研究和考虑。
香港证监会近年致力挑战“国家机密”,包括勒令不肯向核数师交出财务资料的中国高精密(0591)停牌。不过,与中国高精密一案不同,这次案件是缘于安永在香港证监会调查标准水务期间不肯合作,甚至在事件爆发后,亦多次前言不对后语。
香港证监会在2012年决定入禀法院后,安永最初辩称该行根本没有香港证监会所需要的文件。不过,在去年开审前,安永又突然承认拥有相关审计底稿,更指有关底稿保存在香港的办公室;安永又曾经辩称,拥有底稿的内地联营公司安永华明以资料涉及国家机密为理由,拒绝交出文件。但法庭认为,安永不能证实安永华明不想交出文件,相反,有证据显示,安永华明曾经表达出愿意合作的讯息。
而事实上,安永从一开始搬出来的“国家机密”,亦不是合理的挡箭牌。法官在判词中指出,安永及安永华明根本没有尝试去与内地有关当局查证,相关审计底稿是否属于国家机密。安永在不能证明的情况下,便指它是国家机密,法庭对此完全不接受,并指责安永是“混淆视听”。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表示,本案关乎香港会计师遵从香港法律的责任,与内地法律无关。当香港证监会就香港市场上涉嫌发生的失当行为索取资料时,核数师不应收起其持有的数据。
这意味着,香港证监会当初向安永索取文件,可能与标准水务涉嫌有失当行为有关。然而,现在香港证监会可能已错失调查的最佳时机,因为标准水务已取消上市计划,而且在今年初向北控水务(0371)出售多项资产。
对于香港证监会是否对安永作进一步行动,接近香港证监会消息人士则指,要视乎安永会否上诉,及对安永即将提交的资料作出研究,才能有决定。
高精密案未必有突破
香港证监会在标准水务及中国高精密(0591)两大“国家机密”战线当中,现时先胜一仗。不过,两者实际情况并不一样,安永在标准水务一案败诉,主要因为香港证监有足够理据证明它没有履行香港会计师行应有的法律责任。但在中国高精密一案中,对方已有内地相关当局的文件,证明不能披露的资料属于国家机密,双方的拉锯局面未必能因标准水务一案而有所突破。
中国香港证监会、国家保密局及国家档案局在2009年10月发表联合公告,明确指出内地公司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过程中,若要向证券公司、服务机构和境外监管机构提供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应先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因此,尽管中港香港证监会在多年前已就上市公司的讯息互换签署备忘录,有关国家安全的资料仍然排除在外。
事实上,早在香港证监会“发难”之前,香港会计师公会于2012年6月的一封致会员的信函中,就提醒会员内地政府的相关规定。而在去年4月,公会又建议会员,指若资料涉及国家机密,应由内地会计师行保存,香港会计师行应避免持有该底稿。
香港会计师公会前会长赵丽娟认为,由于香港已是中国的一部分,而且大部分上市公司都是内地公司或在内地有业务,因此最万全的方法,是中港两地就有关事件达成协议,予以香港核数师及监管机构豁免,即使涉及国家机密,内地公司也要向香港监管机构交出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