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利大(00495)公布,公司接获一份日期为本月2日由提议股东致公司之提议通知,据此,提议股东提议根据百慕达公司法第74条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及酌情通过决议案,以罢免公司执董兼主席罗晃、公司执董兼行政总裁陈德光及自公司上届股东会举行日期起可能已获董事会委任为公司董事之任何其他人士及委任阮志华及陈智豪为董事。
经考虑提议通知所载之提议及所取得百慕达法律意见之详情,董事会已於本月19日议决举行股东特别大会,通过批准上述建议的罢免董事及建议委任董事事宜。
关於早前宣布委任林芝慧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宋方舟、王章卫及吴希珀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一事,公司称,由於该等董事由董事会於公司上届股东会日期後委任,故根据提议通知该等董事被建议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