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7月29日讯 西藏5100(01115.HK)周三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中铁快递订立一份采购合同已于2015年6月30日期满。
针对媒体关于公司与中铁快运签订的一份采购合同期满的,西藏5100表示,公司在2014年6月30日有关与中铁快递签订采购合同的公告及在公司2014年年报内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已披露的相关资料所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中铁快递订立一份采购合同,合同期限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该合同已于2015年6月30日期满。
西藏5100还表示,公司管理层已跟中铁集团的公司探索未来的可能合作方式。截至公告日,有关各方尚未就未来可能的合作方式订立任何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公司重申,在2014年,向中铁快递销售瓶装矿泉水的销售额占公司集团总销售额人民币7.03亿元的13%。(全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