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香港证监会发布改进持仓限额制度的通知,包括将香港证监会可授权持有或控制的超逾限额持仓量上限设定,由50%上调至300%、把股票期权的法定持仓限额提高至15万份合约,以及就指数套利活动、资产管理人及交易所买卖基金庄家设立超逾限额持仓量。适用于资产管理人的最低管理资产要求,将会由1000亿港元下调至800亿港元。
通知称,有关改进持仓限额制度的措施将于2017年6月1日即对《证券及期货(合约限量及须申报的持仓量)规则》的修订生效当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