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7月31日发布通知,将以铁矿石、焦煤、焦炭三个品种为试点,支持期货公司开展基差交易试点项目。
根据通知,该试点项目模式为:期货公司引导产业企业以基差交易形式开展试点品种的现货贸易并进行相应的风险管理,贸易双方以大商所试点品种期货价格为基准,签订基差交易合同,至少一方在期货市场有相应持仓与交易。大商所重点鼓励期货公司引导行业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大型国企参与试点。大商所拟支持的基差交易试点项目数量:铁矿石品种10个,焦煤和焦炭品种各3个。试点实际点价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试点项目周期不超过3个月。试点项目申请主体为期货公司。
通知称,大商所将组织立项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并综合需要优先考虑的项目情况确定正式立项名单。立项项目须在2017年12月底之前结束运行并提交试点结项报告,大商所将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评审。对结项评审合格的试点项目,大商所将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