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郑商所和大商所积极履行一线监管职责,持续强化市场监管,依据规则及时查处各类异常交易及违规交易行为,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据权威人士透露,郑商所在1月份一共排查异常交易线索800余条,处理异常交易26起;依据规则认定3组共12个账户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
1月,郑商所共审理违规案件1起,并对2名客户给予暂停开仓交易的纪律处分,并记入中国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
此外,据大商所相关人士透露,近日,某实控账户组在豆粕期权1805合约第2次超仓,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达到交易所监管标准。根据《 大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有关监管标准及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交易所决定对该实控账户组采取限制其在豆粕期权品种开仓10个交易日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