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银监会此前制定的时间表,国内商业银行需在10月底前,将巴塞尔委员会提出的国际银行监管制度改革一揽子方案(下称“巴塞尔协议Ⅲ”)讨论稿的有关落实情况和意见呈报银监会(详见本报《巴塞尔协议Ⅲ“中国化” 四大监管工具升级》);不过,由于中国版讨论稿高于国际监管标准的资本新要求及非常“苛刻”的时间表,新的监管框架已在商业银行内部激起波澜。
银行周刊: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多位商业银行人士表示,目前有关中国版巴塞尔协议Ⅲ的争议集中在三大方面:第一,如何界定系统重要性银行,按银监会讨论稿,系统重要性银行在资本要求、杠杆率和拨备率等各项指标,均被提出更高监管要求;第二,商业银行对过渡期安排和达标时间颇有微词,认为过于严厉;第三,银监会在拨备覆盖率基础上引入的新指标——拨备/信贷余额——商业银行对不低于2.5%的要求有不同看法。
一位股份制银行高层坦言,若按拨备/信贷余额不低于2.5%的监管要求推进,股份行在利润和资本各方面将受很大冲击,目前业内有声音提出将此标准下调至2.4%甚至1.7%。
关于如何界定“系统重要性银行”,10月25日银监会内部人士向本报表示,目前银监会尚在研究中,“我们现在也没指定哪些银行就是系统重要性银行。”
“系统重要性”界定之辩
据媒体报道,10月21日,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参加2010年“股份制商业银行行长联席会”时,表示,在全球面临新一轮金融监管变革的背景下,未来中国银行业监管标准架构体系可以概括为“3+S”。其中,“3”代表未来监管架构中最重要的三大支柱,即强化资本的质量和提高资本的水平;加强和完善资产损失拨备的风险抵御和反周期的功能;强化和完善银行业流动性的管理和流动性的监管标准。
“S”是进一步强化对具系统性、重要性的经营机构的监管,即Systemic risk。
“目前争议最大的是,股份行到底是否应归为系统重要性银行?是全部还是部分归入?”某股份制银行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表示,一旦被列入系统重要性银行,银行将面临更高的资本监管指标,这对相关商业银行利润形成较大压力,包括额外资本、流动性的准备。
中国版巴塞尔协议Ⅲ明确要求,对系统重要性银行计提1%的附加资本,且多项指标(包括资本要求、杠杆率和拨备率)的达标时间均为2012年,其他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则为2016年。
按巴塞尔协议Ⅲ的提法,系统重要性银行(Systematically important banks)是业务规模较大、业务复杂程度较高,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或经营失败会对整个银行体系带来系统性风险的银行。
目前,IMF和金融稳定委员会(FSB)提出从资产规模、相互关联性和可替代性三方面评估单家银行的系统重要性。
接近监管层的人士透露,目前国际上对如何界定系统重要性尚未统一标准。“不仅仅单独考虑资产规模这一因素,这些因素怎么显现,用什么样的指标捕捉,也有些难度,最终可能会参考各国银行业实践。”
不过,一位股份制银行风险政策专家向本报透露,按目前国际上的做法,资产规模超过500亿美元,便可定性为系统重要性银行,“从这个维度看,中国大部分商业银行都应该算是有系统重要性的银行。”
近期某国际研究机构研究结果显示,除工、建、中、农、交五大行外,中国12家全国股份行中,已有两家被列入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
目前按照资产规模论,股份行中资产规模最大的两家为中信银行(601998,股吧)和招商银行(600036,股吧)。同样以资产规模论,2010年初,英国《银行家》调查显示,2009年进入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的中国银行有84家,这一数字远高于2007和2008年的45和52家的水平。
上述股份制银行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分析,除资产规模外,系统重要性指标界定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相互关联性(interconnection),这一因素与其金融机构业务复杂度有关,比如一个银行在海外有业务或者外地业务较多,就认为它是系统重要性了。
“目前,股份制银行,除了广发、深发展和平安以外,大部分都是全国性的银行。如果它有什么风吹草动,不论是好的还是坏的,其影响绝对是全国性的。从这个角度上说,它是系统重要的。”上述股份制银行人士分析。
争议“中国特色”准备金指标
与系统重要性银行如何界定相比,拨备/信贷余额——这一中国银监会独特设计的指标,引来股份制银行的更多不同看法。
按银监会讨论稿,在坚持原有拨备覆盖率不低于150%的同时,引入新监管指标,即拨备与信贷余额之比不低于2.5%,将从2011年开始实施。其中,系统重要性银行须在2012年底达标,非系统重要性银行为2016年。
中金公司分析,截至2010年上半年末,商业银行整体和上市银行整体的拨备/总贷款为2.42%和2.33%,总体来说,距离2.5%的要求并不远;但分机构看,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的拨备/总贷款分别为2.50%、1.74%和1.85%,其中招行(600036,股吧)、中信、民生这一指标分别为1.98%、1.38%和1.80%;若严格按照2.5%计提标准,股份制商业银行受到的影响首当其冲。
由此,股份制银行的反弹也在意料之中,针对这一新指标的不同看法集中于两点:一,国际上并没有先例,政策出台逻辑有待明细;第二,若一刀切,则对股份制银行颇为苛刻。
尽管如此,多位业内专家表示,监管层此举意义非凡。上述股份制银行风险管理专家向本报坦言,其他指标多为从国外直接照搬,而“拨备/信贷余额乃是唯一一个受中国银行业问题推动而提出的指标,有着独特的现实意义”。
上述监管层人士也向本报分析,目前拨备覆盖率的监管指标,并未能全部反映金融机构的风险抵御能力,而“我们的风险抵御能力应该是具有前瞻性的。从监管的角度讲,政策倾向是审慎的”。
“目前银监会的一些传统监管指标基本已经过时了。”上述股份制银行人士分析,“2004年或更早以来,中国商业银行的不良余额和不良率基本呈双降态势,此时再用这不良率和拨备覆盖率指标来监管商业银行便失去了有效意义。”
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二季度末,我国境内商业银行整体不良贷款率1.30%,比年初下降0.28个百分点。商业银行拨备覆盖率达186.0%,比年初上升31.0个百分点。
上述银监会人士表示,国际上确实没有统一的准备金监管规则,这是由于各国体制不一,而准备金同时受制于会计制度和税收安排。“一般来讲,各国监管当局都会有一个独立的准备金安排,但国际上没有统一的规则,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就不能建立规则。”
除上述股份制银行叫苦指标严厉外,商业银行人士还认为,拨备/贷款余额这一指标尚需进一步细化。上述银监会人士也透露,这一指标的具体最高要求是多少,还需进一步讨论认证,监管层可能会考虑到不同商业银行之间在支付能力、息差水平、同业间不良贷款的情况。
上述股份制银行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认为,新指标首先需考虑到政策不应对商业银行有太大的负面冲击。
上述人士建议在实施期限上,可针对一定银行设定一定过渡期,后续一系列配套政策方面,包括会计处理等,需对商业银行提供一定激励,“总之要给商业银行一些激励,让银行有动力落实”。
他还认为,对不同的银行采取一刀切的标准也有待商榷。“贷款占总资产的比例,不同的银行也有差异,建议设置一些辅助性指标,如引入贷款与总资产比例、交易型资产比例等。”
上述股份制银行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分析,除资产规模外,系统重要性指标界定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相互关联性(interconnection),这一因素与其金融机构业务复杂度有关,比如一个银行在海外有业务或者外地业务较多,就认为它是系统重要性了。
“目前,股份制银行,除了广发、深发展和平安以外,大部分都是全国性的银行。如果它有什么风吹草动,不论是好的还是坏的,其影响绝对是全国性的。从这个角度上说,它是系统重要的。”上述股份制银行人士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