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国务院向社会发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条例》将于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围绕该条例的相关热点,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控制
风险
《条例》在立法目的中明确提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一是明确基金的投资范围、种类和比例,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比例在境内外市场投资运营基金,合理配置经国务院批准的固定收益类、股票类和未上市股权类等资产;二是完善基金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三是强化对投资管理人、托管人的管理。
强化
监管
《条例》规定,一是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责权限;二是加强对投资管理人、托管人的监督;三是强化对基金的审计;四是完善基金公开制度。
社会
保障
基金
是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
包括
中央财政预算拨款
国有资本
划转
基金投资
收益
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用于
投资运营
坚持
安全性
收益性
长期性
由于短期内暂不发生支出,更适宜开展中长期投资
这俩基金 不是一回事
社会
保险
基金
主要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构成
包括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工伤保险基金
失业保险基金
生育保险
基金
用于
公民养老
医疗
工伤
失业
生育
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当期发放
对投资风险的控制要求更高,投资范围较窄,投资运营活动限定条件更多
制图 谢艳
保值
增值
可以预见,随着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我国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作用也会不断增强,必将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一块“压舱石”。
2000年设立时
基金规模
200亿元
基金规模
15085.92
亿元
累计投资
收益额
7133.34
亿元
年均投资收益率
8.82%
超过同期年均
通货膨胀率
6.47%
截至2015年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