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首页 > 财经资讯 > 正文

保监会通报损害消费者权益险企:太保平安泰康阳光上榜-保险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1-28 01:28:42]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 和讯保险消息 3月29日,保监会就关于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其中太平洋保险(601601,股吧)、大地财产、平安人寿、阳光人寿、泰康人寿均在通报范围内。保监会调查,太保人寿公司上

和讯保险消息 3月29日,保监会就关于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其中太平洋保险(601601,股吧)、大地财产、平安人寿、阳光人寿、泰康人寿均在通报范围内。

保监会调查,太保人寿公司上海、武汉、西安三个电销中心在部分电话销售保单中存在销售人员使用与事实不符的表述向投保人促销、欺骗投保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对太保寿险总公司及涉案机构、高管人员罚款共计76万元。

大地财险在部分电话销售保单中存在销售人员使用与事实不符的表述向投保人促销、欺骗投保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大地财险及其高管人员罚款43万元。

平安人寿电销渠道存在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重要情况、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其他利益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江苏保监局对平安人寿西安电销中心罚款40万元,对该中心副总经理予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安徽保监局表示,阳光人寿淮南中心支公司存在通过夸大收益、保障范围、承诺随时可取本金等手段诱使消费者投保等行为,决定对阳光人寿淮南中心支公司罚款20万元,对该公司总经理予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

黑龙江保监局发现泰康人寿个别银保客户经理利用虚假电话回访欺骗消费者,决定对泰康人寿黑龙江分公司罚款6万元,对该公司银保业务部经理予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保监会:2016版《中国保险年鉴》组稿材料上网的说明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保监会2015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综述
查看更多:
#feedAv{ margin-top: -250px!important;transform: scale(0);}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