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0日讯 昨日,内蒙古保监局公布对内蒙古博盛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核实,博盛保险代理为合作保险公司承保的110辆旧车提供新车虚假证明。
内蒙古保监局表示,博盛保险代理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依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责令内蒙古博盛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改正,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决定对时任博盛保险代理总经理蔺丽英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