饱受诟病的社保高费率终于要降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前日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决定暂时按两年的期限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并降低失业保险总费率。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北晚
阶段: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执行
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超过20%的省(区、市)降至20%
现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阶段性降低至19%
降低失业保险总费率
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
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
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和生育保险费率
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
降费率不影响参保人待遇
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有利于企业降成本。不过,广大参保者也担心,降费率会不会降低社保待遇?人社部回应称,降费率不影响社会保险待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