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5月07日讯 据江西日报5月7日消息,经江西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阶段性由20%降低至19%;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阶段性降低至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由1.5%降低至0.5%,个人费率为0.5%。降低上述两项保险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