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生病了,不管病情轻重,为求安心,往往优先选择到大医院就医。但对于大连市民来说,从6月1日起,这种看病习惯在涉及报销时就不划算了。
从6月1日起,大连市政府将施行新修订的《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其中一个变化就是用政策杠杆引导病患者小病到诊所,大病到大医院,促进理性分级诊疗,医保报销向基层诊疗机构倾斜,缓解大医院人满为患的境况。根据新规定,大连市部分三级医院住院医保起付线由原来的850元提高至1200元,而二级医院及专科医院、一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则保持不变。以患者陈某为例,按照原来的医保政策,他在大连市三级医院住院费用超出850元后,将按比例给予报销。采取新政策后,大连市三级医院报销起付线分为1200元和850元两档,陈某如果继续选择在三级医院就医,则起付线可能达到1200元,住院费用超出1200元以后才能报销,自己比原来要多承担350元医疗费。对此陈某表示,自己病情不重,今后就医会首选基层医院。
另外,大连市还调低了职工、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比例,分别调低0.5%,即不满45周岁的职工,由原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2.8%划入调整为按2.3%划入;45周岁及以上职工,由原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3.3%划入调整为按2.8%划入;退休人员由原来按本人月退休金的6.5%划入调整为按本人月退休金的6%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