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6月12日专电(记者魏蒙)记者从珠海市人社局于1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将于7月1日实行的《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珠海市将把城镇职工、异地务工人员、未成年人、城乡居民等各类群体的医疗保险政策整合在一个制度框架内,实行统一制度框架、统一支付范围、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信息平台,实现城乡居民与企业职工医疗保险门诊、住院报销同等待遇,以此实现全民医疗保险待遇均等化。
早在1996年,珠海市就被确定为国家第二批医保改革试点城市。20年来,珠海市已逐步建立了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制度、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在内的“四支柱两平台”的医疗保险政策体系。
“新规实施后,各类群体的医疗保险政策整合在一个制度框架内,实行"一制两档"。一档为统账结合档,二档为单建统筹档,两档之间除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外,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基本一致。为此,市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投入将增加1亿元,总投入达到2.8亿元。”珠海市人社局局长李伟辉说。
据了解,本次调整允许灵活就业人员选择按“统账结合”或“单建统筹”模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建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按2%缴费每月缴费减少约188元。
7月1日后,该市基本医疗保险每年缴费统一为360元。新办法实施后,该市户籍职工、异地务工人员、学生和未成年人的缴费标准无变化,但将原经济困难的农民和被征地农民的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200元统一至每人每年360元。
在新规中,该市财政对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补贴标准由400元提高至480元,这比国家规定的每人每年420元增加了60元,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启动时的人均100元增加近4倍。
此外,该市还对困难群体采取重点扶持政策,对享受低保、五保、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困难群体,个人缴费全部由市区两级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