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金山)省人社部门日前发布通知,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息利率为2.6%。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参保人员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按照规定推算的储存额按年利率7.8%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