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据大江晚报报道, 昨日,记者从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市民关心的芜湖城镇大病医疗补充保险的支付范围,现已明确。后续将依次执行,保障参保者待遇。
首先,城镇医疗保险转外先支付、急诊先支付、意外伤害先支付的医疗费用,不纳入本保险支付范围,由个人负担。其次,对需根据基因检测结果使用的靶向药物,纳入保险支付时,患者须提供相关基因检测报告,否则不予报销。
同时,各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个人负担超出控制比例时,由各区经办机构从结算资金中按类别所占比例予以扣回。所谓个人负担控制比例,是指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占医疗总费用的比重,具体根据各医院前三年平均水平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