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据铜陵新闻网报道,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铜陵市人社局承担一项省级民生工程,关系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根据有关政策规定,2017年,所有的城乡居民统一缴费标准,取消差别化缴费政策。
2016年8月16日,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19号)文件要求,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就调整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出台《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文件中明确全市取消城镇居民参保人员结构性缴费,所有参保人员(包括在校大、中、小学生)实行统一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铜陵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铜政办〔2013〕22号)规定个人不缴费由医疗救助基金代缴的,按照150元/人的标准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