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12月25日电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政府获悉,山东省近日出台《关于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的意见》,自2017年1月1日起,山东省将正式启动实施职工大病保险制度。
根据这一意见,山东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享受医疗待遇的参保人员将纳入保障对象。职工大病保险采取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对参保人员患重大疾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