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先生致电本报:
“我从2018年4月份应聘到太原某科技公司上班,而该公司却不能按时发放工资,到现在已经累计拖欠我3个月的工资了。无奈之下,我于2019年6月份离职,离职后,公司断断续续地发放过一部分工资。现在我已经在另一家公司就职了,要求转保险关系。当初离职的时候我和公司签订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协议后,还能要求公司给我补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