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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至死,保险赔吗?-保险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1-28 05:56:48]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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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今天早上看见一个热搜。说是昨天在湖南新宁,有个女孩落水,父亲跟着跳下想救女儿。但父亲不会水性,然后两人都处在危险中。这时上班路过的城管队员当即跳水救人,还有很多热心市民也一个接一个下水帮忙。结果是好

今天早上看见一个热搜。

说是昨天在湖南新宁,有个女孩落水,父亲跟着跳下想救女儿。但父亲不会水性,然后两人都处在危险中。

这时上班路过的城管队员当即跳水救人,还有很多热心市民也一个接一个下水帮忙。

结果是好的,所有人安全上岸。

父女俩无事。

这个热搜很快就被新热搜给替下去了。很正常,新闻行业里有一条潜规则,无流血不头条,一个被成功消除了的危险,是激不起人们持久兴趣的。

但要是事情走了某种奇怪的方向,相信在热搜上坚持的时间更长久。

比方说,张三见一孩子落水去救,但意外身故,保险公司拒赔。

这新闻准能上热搜。

以下讨论纯属业务探讨。

因为不同人身险,对这种见义勇为导致的风险,有不同的看法,所以什么保险能保,是个需要严肃讨论的问题。

02

我先看了下,寿险

在生死面前,一切都是小事,所以寿险的保险责任很简单。

除了违法犯罪,投保人杀被保人和两年内自杀这3种情况,其他的情况都保。

前两条不挨边,不用讨论,唯一的争议点,就是这种行为算不算自杀。

张三落水去救人,当然不是自杀。

即使张三不会水性,他也不是奔自杀去的。虽然理性来看的话,不会水性就去救人,这种行为和自杀也没什么区别,但保险公司并不能因此拒赔。

保险公司认定这种事故的时候,主要以公安部门的事故说明书为准。

只要公安说不是自杀就不是,保险公司就需要给付。

比较麻烦,需要掰扯的是意外险

按照保险的定义,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张三因跳河救人而死,看似是意外,但张三作为一个成年人,对这种风险是有充分认识的。

保险公司往往会认为这是故意行为而拒赔。

去年就有这样的案子。

李先生经常出差,公司就给他上了保额100万的意外险。国庆期间,他和同事去河边野餐,同事不小心落水,李先生去救,最后体力不支,两人溺水身亡。

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就是我前面说的,明知有危险还要下水救人,是自愿的不赔。

03

别着急心寒。

我以前说过,在咱们国家,保险公司其实是弱势群体。不管是高层面的法律制定,还是实际的法院判决,基本上都是保护投保人利益。

上面的案子,法院的判决是,

李先生下水救人,主观上并不希望自己发生事故,溺水完全是意外结果,即不存在故意造成意外结果发生的主观心态。

而且李先生见义勇为的行为理应当受到社会赞扬,于是判保险公司赔付李先生家属100万元理赔金。

这种对见义勇为和投保人利益的保护行为,有时候连保险公司都直呼过分。

河北有过一个案子,有个4岁的小女孩一个人走在国道上,路上车多很危险,当时有个开摩的的老人侯先生看见了,就赶紧过去抱起小女孩。

但两人随后被货车撞倒,老人去世,小女孩没事。

交通部门给的事故认定书,认为货车司机、女童监护人和侯先生三个人都有一样的责任。因为侯先生在抱起女童过马路时,没有确认好道路安全。

不过在法院判决时,没有否认侯先生在事故中负有一定责任的事实,但还是定性为见义勇为,判决保险公司应该在责任范围内给付保险金。

现在对于见义勇为这种行为,有很多地方政府都和保险公司有合作。

比如,兰州政府和人保财险就合作了民生保险项目,到了2019年,见义勇为的抚恤金还提高到了60万。

所以,别老把自己放在弱势群体的地位,只要咱们占理,在理赔的时候该争取就去和保险公司争取,胜算很大的。

你们投保前一定要先加小助理微信:xiaosidami10,因为很多理赔时候出现的问题,有八九成都是因为投保出了差错。

只要我们在投保环节做到没问题了,后续需要理赔的时候,我们会全程协助,比如指导你们如何跟医生沟通,怎么收集资料,如何联系保险公司,追踪跟进理赔进度等。

就算出现了理赔纠纷,必要的时候我们也会协调资源,对接法律援助,只要咱们占理,哪怕需要跟保险公司打官司,咱也不用虚。

总之,要是打算上车的,或者要给孩子、自己、老人全方面配置保险的,先加上小助理微信:xiaosidami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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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作者:小司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小司淘保。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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