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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银保监会将加大“开门红”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划定捆绑销售、夸大收益、同业诋毁等六大重点-保险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1-28 06:02:29]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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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独家|银保监会将加大“开门红”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划定捆绑销售、夸大收益、同业诋毁等六大重点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周菡怡)近期,部分人身保险公司结合市场形势制定了2021年“开门红”业务发展计划,
独家|银保监会将加大“开门红”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划定捆绑销售、夸大收益、同业诋毁等六大重点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周菡怡)近期,部分人身保险公司结合市场形势制定了2021年“开门红”业务发展计划,提前布局明年业务发展。10月29日,北京商报记者从业内独家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市场秩序,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人身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人身险公司接到《加强规范管理促进人身保险公司年度业务平稳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其中,对于违法违规行为,《通知》明确,要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行为监管力度,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违规及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是承保过程中异化保险产品功能,将不同保险产品功能错配,进行捆绑销售。违背客户意愿向客户销售与其实际需求不符、严重超出客户保费支付能力的保险产品。

二是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及销售从业人员擅自印制、使用、发布保险产品宣传材料。通过短信、微信、朋友圈等制造传播虚假信息进行销售误导。通过歪曲监管政策、炒作产品停售等方式进行产品促销。

三是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预收保费后不如实告知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及退保损失。以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

四是违反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在宣传、销售新型产品时,仅按照高、中档水平演示保单账户利益。对保险产品或产品组合进行不当宣传,夸大保险责任或保险产品收益,不如实告知保险产品收益的不确定性。

五是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之外的利益。通过虚列费用等方式套取资金向银邮代理机构等中介渠道账外暗中支付手续费。

六是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诋毁同业商誉,对同业人员进行“恶意挖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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