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周菡怡)11月18日,同昌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昌保险经纪”)于新三板公告称,其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5票全票通过了《关于拟注销部分分公司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将注销17家分公司和1家营业部。
根据《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业务经营水平,同昌保险经纪在业务模式上进行了调整,逐步优化传统车险业务,重点拓展公司具有较强优势的非车险业务,结合各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昌保险经纪拟注销弥勒、石屏、陆良、马龙、富源县、师宗、宣威、会泽、罗平、沾益、双江、云县、耿马、孟定、镇康、凤庆、永善分公司和昭通昭阳区营业部。
除此之外,此前9月,同昌保险经纪也曾两度发布公告宣布注销三十余家分公司和一家子公司。
其中,在9月月初,同昌保险发布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中表示,5票全票通过了《关于拟注销部分分公司的议案》,拟注销江西、重庆、牟定、禄丰、南华、武定、大姚、漾濞、巍山、南涧、永平、弥渡、洱源、维西、德钦、个旧、龙陵、元江、盐津、水富、镇雄、彝良的22家分公司。
而在9月21日,同昌保险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则显示通过了《关于拟注销部分分公司的议案》和《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表示同昌保险拟注销官渡、城西、城南、禄劝、呈贡、富民、宜良、嵩明、晋宁、东川、寻甸、石林的12家分公司,和1家控股子公司“上海同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