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周菡怡)11月18日,据浙江银保监局罚单显示,因存在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以及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问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浙江省、温州市分公司,以及苍南、余杭支公司合计被罚233万元。
具体而言,其中人保财险浙江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以及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被罚款60万元,相关责任人张庆华、徐斌被警告并分别罚款8万元和4万元。人保财险温州分公司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罚50万元,相关责任人朱宁远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人保财险苍南支公司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罚35万元,相关责任人苏守铭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人保财险余杭支公司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罚50万元,相关责任人孙新华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综上,人保财险多家分支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2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