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首页 > 财经资讯 > 正文

重疾险新规落地,产品创新向服务端延伸-保险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1-28 06:03:52]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 删繁就简三秋树,领异标新二月花。时隔13年,重疾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出炉。11月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医师协会重磅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下称“重疾新

删繁就简三秋树,领异标新二月花。

时隔13年,重疾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出炉。

11月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医师协会重磅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下称“重疾新规”),明确要求各公司不得在过渡期(2021年1月31日)结束后继续销售基于旧规范开发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

新规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将原有的25种重疾定义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并适度拓宽了保障范围。

友邦人寿首席客户官姜利民表示,“新规是更为科学和合理化的体现。新的重疾定义诠释了有效的监管和创新活力的有机结合,为重疾产品创新铺垫了更好的基础。”

事实上,此次重疾新规的修订,主要有三个层面的影响。其一是行业端,重疾赔付的界定更加科学、合理了;其二是消费者端,新规对重大疾病定义的规范,将进一步切实保护和提升消费者保障权益;其三是保险公司端,无论是在产品创新还是后续理赔上,都将产生一定的变化。

友邦人寿首席客户官姜利民

1

-Insurance Today-

突围:创新将向服务端延伸

重疾险经过了25年的演进,正进入日渐白热化、焦土化的竞争。重疾险产品市场乱花渐欲迷人眼,而如何创新突围,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

从1994年售出第一张重疾保单到2018年底的15年时间,国内累计销售重疾保单3.4亿单,累计新单保费规模4200亿元。其中,发展最为迅速的是在2014-2018年五年时间,平均年化涨幅30%以上。

竞争更为激烈的当下,如何创新突围变得更为重要。

产品层面的创新融合,和谁融合?答案是医、药、养、护四大板块,方向是向服务端延伸,而此次重疾新定义的落地,即是契机。

姜利民详细分析了二者的内在逻辑,“重疾新定义为产品创新打下了更好的基础。首先,新的定义公布之后,各家公司都会抓住这个契机,新的重疾产品和新的形态将不断涌现。

未来,各家保险公司会以新的定义为出发点,在一个统一的重大疾病定义框架下,进一步丰富产品利益。”

“其次,这版的定义进一步扩展了重症的范围,对轻症做了一定规范,但也给保险公司留下了很多开放创新的空间,将重疾险产品和服务更好地融合。”

实际上,重疾险设计的初心是扮演收入补偿的角色,而向服务端链条创新的延伸,意味着重疾险不仅仅有支付功能,不仅仅是补偿,而是一种全程协同的角色。

以友邦今年正式推出的“愈从容”重疾专案管理服务为例,作为重疾系列产品客户附加权益的创新探索,“愈从容”重疾专案管理覆盖客户重疾诊疗过程,通过专业、长期、周全的服务,满足客户在医疗资源协调、重疾理赔等各方面迫切需求,提升友邦重疾产品的差异化竞争力。

新时代下客户对个性化、高效医疗服务的实际需求,在保单核心保障不断升级的基础上,通过提供差异化的重疾专案管理服务,切实解决客户的后顾之忧,其实是重疾险创新的重要方向之一。

2

-Insurance Today-

初心:从客户需求重新出发

在消费端,重疾定义的修订引发了诸多讨论。

以甲状腺癌为例,甲状腺癌的调整在此次2020版重疾定义规范修订中受到极大关注。根据新规,甲状腺癌将实行分级赔付,TNM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划归为“恶性肿瘤——轻度”,Ⅱ-IV期甲状腺癌划归为“恶性肿瘤——重度”。

重疾定义修订会对价格产生哪些影响也是许多消费者关心的问题,实际上,重疾定义修订并不能与重疾产品的费率简单地关联起来。重疾产品费率的影响因素是多元的,包括长期投资收益率假设、费用率、风险发生率等。

在新定义产品定价上,姜利民表示,“假定其他因素全都不变,单就本次修订来看,重度疾病的保障成本会降低;轻度疾病的保障成本会升高;如若有轻症豁免保费功能,则此项利益的成本也会上升。所以影响价格向上、向下的因素都有。”姜利民说,“而且在监管的框架下,重疾保险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市场,产品价格取决于产品的供给和需求。对此,消费者大可放心。新产品的价格也会在各家保险公司的竞争中达到一个合理的水平。”

反而消费者应该关注保险产品是否真正适合自己,是否解决了自己的需求,不要因为价格高一些或者便宜一些去作为购买标准,买对才是最重要的。

姜利民建议消费者三步走,一是先明确自己的保障需求;二是选择一个稳定经营的公司、一个专业的保险营销员来选购适用的产品;三是要关注产品的增值服务,特别是健康保险。“买保险,就是买安心。”

对于消费者在重疾定义修订后如何选择新旧产品和购买时间的困惑,保险公司也正在大力探索解决方案。

以友邦为例,11月9日,友邦公开发文表示,针对“全佑系列”客户特别推出理赔“取优”方案:对于“全佑系列”保单客户于2020年11月9日(含)之后首次确诊的重大疾病,在就该重大疾病申请理赔时,对保险合同所适用的疾病定义可基于该次理赔“取优”原则,在符合原保险合同的“疾病定义规范(2007)”与“疾病定义规范(2020)”两项行业疾病定义规范中进行选择。

面对重疾定义的变化,友邦的客户不需要任何的纠结。友邦此次推出的“取优”原则,充分体现了其“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其实这一“取优”原则的实施对友邦来说并非首次, 2007年重大疾病保险规范出台时,友邦遵循有利于客户原则审批相关理赔申请。

2014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出台,友邦继续遵循了“客户利益有利原则”,长期以来,友邦始终信守承诺,将客户利益置于首位。

重疾定义的修订和快速变化的外部环境息息相关,回到消费者端,如何解决真正的痛点?

回顾重疾险行业的变革和发展历程,友邦一直是深耕者和先行者:

2011年

领先市场较早引入轻症赔偿;

2013-2014年

增加了特定重大疾病额外保障;

2015年

率先推出“重疾赔付后自动恢复身故保额”利益;

2016-2019年

持续升级重疾种类、赔偿次数。

针对不同收入,不同人生阶段的客户,友邦推出了有针对性的保障产品解决方案。而随着保险业与大健康产业融合的不断加深,以及客户和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友邦坚守“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不遗余力地通过产品升级和服务创新,打造和扩展健康生态圈,成为客户可信赖的健康管理伙伴。

通过进一步升级集“每日健康管理、多重保障计划、护航疾病康复”于一体的一站式健康管理方案,友邦正着力夯实“全程健康友保障”的价值主张,提升健康生态圈对客户生活的覆盖广度与深度。

正如姜利民所言,此次重疾险新定义的推出赋予了保险公司更大的创新空间,也将再一次凸显重疾险的角色和应有的功能,进一步助推重疾产品市场的可持续发展,而最终获益的将是广大的客户和消费者。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今日保。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查看更多:
#feedAv{ margin-top: -250px!important;transform: scale(0);}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