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周菡怡)11月23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表示未来将在《规定》框架下按照“分类施策、稳步推进”的思路研究制定非银行类兼业代理机构监管政策。
其中,对于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规定》提出以下要求:明确准入条件,规定了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业务准入的基本条件,明确了法人持有许可证、授权分支机构经营的模式,并对报告事项与信息披露、保险代理业务责任人等提出要求;完善退出机制,规定了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依法注销许可证的情形,以及业务退出流程;设置相应罚则,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设定了规章权限范围内的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