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消息,淮安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涟水支公司高沟营销服务部因存在内部管理不到位引发案件的行为,被责令改正,受到警告处分并处罚款1万元。
具体来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涟水支公司高沟营销服务部未严格执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政策(2017年版)》第四条的规定,调查中未见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涟水支公司高沟营销服务部开展合规管理工作的相关材料,内部管理流于形式,员工管理不到位。2018年11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涟水支公司高沟营销服务部发生员工诈骗案件。
以下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