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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曝光四家机构互联网保险违规!新规之下,“噱头”营销能否绝迹?-保险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1-28 06:08:49]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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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首月保费不要钱,你信吗?信不信由你。现实中就有很多人因为这样的促销“噱头”,将保险放入“购物车”。然而,真正加入后,才发现“买的还是不如卖的精”。12月18日,银保监会消保局就针对在保险促销过程中侵害

首月保费不要钱,你信吗?

信不信由你。现实中就有很多人因为这样的促销“噱头”,将保险放入“购物车”。

然而,真正加入后,才发现“买的还是不如卖的精”。

12月18日,银保监会消保局就针对在保险促销过程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通报了四家保险机构,包括安心财险、轻松保经纪、津投经纪、保多多经纪。

需要注意的是,轻松保经纪所属的第三方平台为轻松保,津投经纪为京东,保多多经纪为水滴。

一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两家互助平台,一家流量巨头,其共同特点均是借助互联网这一渠道进行保险销售行为。但在销售宣传时,却跨越了监管红线,欺骗了投保人。

消保局指出,上述机构在宣传销售短期健康险产品时,存在“首月0元”“首月0.1元”等不实宣传,但实际上是将首月保费均摊至后期保费,并没有真正做到给消费者“折扣”。除此之外,还有机构存在首月多收保费的问题。

或许,在互联网保险新规逐步落地之时,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也将无处遁形。

安心财险、轻松保

用“首月保费优惠”欺骗投保人

通报显示,安心财险与轻松保经纪在宣传保险产品时,都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行为,具体表现为:

2019年1-6月

安心财险通过轻松保经纪微信平台公众号“轻松保官方”销售“安享一生尊享版”产品时,宣传页面显示“首月0元”“限时特惠 首月立减**元”等内容,实际是首月不收取保费,将全年应交保费均摊至后11个月,消费者并未得到保费优惠。涉及保单16879笔,保费收入396.34万元。

2019年4-10月

轻松保经纪在微信平台公众号“轻松保官方”销售众惠相互保险社“年轻保·600万医疗保障”产品时,销售页面显示“首月0.1元”“首月3元”“会员日补贴”等内容,实际是将全年应交保费扣除首月0.1元或3元的保费后,将剩余保费均摊至后11个月,消费者并未得到保费优惠。涉及保单377489笔,保费收入5188.97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两者都是通过降低“首月保费”来吸引消费者。但前期的“实惠”却又在后续的交费期补上,从整体保费看,消费者并没有获得真正的实惠。这种宣传也仅是起到吸引消费者“入坑”的目的。

消保局也指出,上述通过“限时特惠”“会员日补贴”等宣传,以“零首付”等方式,给投保人优惠(豁免或减少)应交保费错觉、诱导投保人购买保险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欺骗投保人。

京东、水滴

未按规定使用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在“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问题上,津投经纪的违规行为其实与安心财险、轻松保基本一致,都是将消费者首月获得的优惠,再一次分摊到后面11个月中。具体为:

2018年10月-2019年6月

津投经纪在京东金融App销售华泰财险 “京英百万医疗险(福利版)”产品时,宣传页面显示“首月1元”等内容,实际是将首月应交的其余保费均摊到剩余的11期保费中收取,涉及保单16874笔,保费收入417.72万元。

2019年1-6月

津投经纪在京东金融App销售华泰财险 “京享重疾轻症险(福利版)”时,宣传页面显示“首月1元”等内容,实际是将首月应交的其余保费均摊到剩余11期保费中收取,涉及保单3601笔,保费收入30.74万元。

而保多多经纪则是在首月“多收了保费”,与其报送给监管的材料不相符:

2019年3-6月

保多多经纪在微信平台公众号及“水滴保险商城”App销售太平财险 “太平综合医疗保险”产品时,首期保费按“首月3元”活动收取,但该产品在银保监会报备的条款费率表中仅有“按月缴费(首月投保0元,其余分11期支付)”描述。该行为涉及保单1547267笔,保费12682.91万元。

为此,依据《保险法》中相关规定,无论是“虚假的优惠”,还是“首月多收保费”,均违反了“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欺骗投保人”等规定。为此,消保局决定给予四家机构公开通报,并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互联网保险新规揭开违规真相

整顿即将拉开?

说起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近年来并不少见。尤其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保险销售量不断增加,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也变得越来越多。

2019年10月,银保监会曾下发《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其中就指出,保险业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的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销售、理赔、互联网保险等方面。

作为时代发展的产物,互联网的出现改变了人们的购买方式和销售方式,从线下的人与人沟通,走向了“人机交流”模式。但这样新的营销模式之下,暴露出的问题也不少。

例如,越来越多的保险机构从业人员通过微信朋友圈、公众号、微信群、微博、短视频、直播等方式参与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尤其是疫情之后,这种“无负担”的宣传更是甚嚣尘上。而由于这种宣传的“低门槛”性质,使误导消费现象时有发生。

从机构方面看,为了吸引消费者,圈住大量的客户,“噱头”式的产品宣传,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监管红线,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侵害行为的频频发生,也令保险消费投诉居高不下。一边是保险需求的不断增加,一边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屡屡发生。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针对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活动提出了五大禁令:

○ 不得进行不实陈述或误导性描述

○ 不得片面比较保险产品价格和简单排名

○ 不得与其他非保险产品和服务混淆

○ 不得片面或夸大宣传

○ 不得违规承诺收益或承诺承担损失

随着互联网保险新规的逐步落地,互联网平台的保险销售迎来整顿,违规之象将一一暴露在阳光下。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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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A智慧保。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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