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了金融政策、法规和基础知识,社会反响良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泸州银监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泸州银监分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泸州银监分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6年泸州银监分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未出现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的情况。
三、《2016年银监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分局重点推动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公开,严格实行保密审查机制,全年通过四川银监局官网公开行政许可类信息49条,行政处罚类信息28条。
(二)公开工作管理情况
分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予以公开。严格贯彻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不断强化保密审查严把信息审核关,由分局办公室和法律事务办公室分别先期做好保密、合法性和形式要件完备性审查工作,及时、主动向省局报送拟公开信息。
(三)政务公开能力建设情况
分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确定一把手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办公室主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直接责任人,确定两名政府信息公开员(AB角)承担具体工作。分局按照银监会办公厅及四川银监局工作要求,设置“泸州银监分局行政许可受理办公室”,规范工作流程,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集中受理,方便银行业机构办理行政许可事项。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改进措施:一是我分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条例》和银监会办公厅、四川银监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主动性。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教育,不断强化公开意识,优化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