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丹东银监分局编制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现向社会公布。
一、基本情况
2016年,丹东银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辽宁银监局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正确领导下,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目标,在做好制度完善、主动公开、检查培训、信息报送等各项基础工作的同时,加强了公开信息报送工作力度,及时对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复查,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发布和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分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充分利用好银监会官方网站这一重要载体和平台,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推进监管权力运行信息公开。2016年,丹东银监分局围绕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面向社会公开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监管透明度,将部分原有审批事项改为报告制管理。对于分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等内容,严格按照《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处理行政审批事项,加大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力度,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截至2016年底,丹东银监分局公开的行政许可信息共计77项,极大提高了监管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程度。
(二)做好财政资金等公共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丹东银监分局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公开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规规定的信息公开程序和办法,按照《条例》和《要点》等文件要求全面、完整、规范的开展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定标和采购结果信息公告的时效性,丹东银监分局不断梳理内设部门职责分工,对采购程序和采购流程进行了大幅度优化,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报道。组织开展了政务公开日活动,在办公楼前设立宣传台,开展了政策法规咨询和业务知识宣传等一系列活动。不仅向市民宣传了银监局所履行的实际职能、行政许可项目和办理审批的程序,还就市民们所关心的有关投资理财、银行代理保险等方面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一一给予认真的记录和耐心的解答,此次活动共接访群众300余人,受到了来访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促进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发挥银监分局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认真处理信访投诉、解答公众咨询。2016年,累计接待公众信访及消费者投诉36件,为社会公众了解金融法规、银行监管及银行消费知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了便捷渠道。深入开展“金融知识进万家”活动,广泛宣传普及金融知识,回应社会关注。活动自开展以来,各银行机构采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多种媒体宣传银行业金融知识,参与宣传的网点数量达到562个,开展集中宣传165次,参与宣传人员3524人次,接待消费者咨询7.8万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7.4万份,发送公益宣传短信、微信、微博共计3.5万条,被各类报纸、网站、电视台等媒体报道6次,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服务月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丹东银监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丹东银监分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丹东银监分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还存在差距,在宣传方式的创新,宣传工作的主动性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2017年,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研究和分析,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扎实按照银监会、辽宁银监局及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学习培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丹东分局将采取多种形式,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交流机制,认真总结学习好的经验做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整体业务水平。
二是继续加大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力度。采取咨询解答、宣传展板、分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提高单位、居民金融法律意识,维护社会公众信誉。
三是继续加强对社会公众日常金融知识宣传教育,以“金融知识宣传月”、“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为平台,不断增加社会公众对金融知识和金融产品的了解和掌握,更好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四是继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的大事来抓紧抓好。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工作部署,完善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增加政府信息公开数量,扩大公开范围。
丹东银监分局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