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行《恒丰银行关于核准冷山述任职资格的请示》(恒银报〔2016〕16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冷山述恒丰银行烟台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你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冷山述到任,并向我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