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阜阳银监分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全面发布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根据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面向社会公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阜阳银监分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提高银行业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依法履行银行业监管职责提供了坚实保证。
(一)强化制度建设,确保规范公开。一是重新梳理完善《阜阳银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银行业监管方面的政府信息。二是修订《阜阳银监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操作程序》,细化工作职责,规范公开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高效公开。三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提高公开深度,做好重点领域公开。按照“双公示”工作要求,大力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一是强化许可信息公开。公开《中国银监会阜阳监管分局行政许可操作规程》,明确许可依据、审批流程、审批时限等内容。2016年全年,在安徽银监局政务公开网上公开行政许可信息100条。二是严格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公开阜阳银监分局自成立以来的22件行政处罚信息。
(三)加大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一是设置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办理栏目,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复文公开要求,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1条;二是建立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通过阜阳市政府百姓热线栏目及时回应投诉和舆情信息,2016年全年公开舆情信息回应7条。
(四)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分类管理的要求,将政府信息设置为机构领导、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行政执法、舆情回应、决策公开、扶贫信息等15个子栏目,及时对公开目录进行调整,确保政府信息持续更新。二是加大安徽银监局网站和市政府公开力度。在安徽银监局网站公示的行政许可审批结果,同时也在阜阳市政府网站公示。其他如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等情况也一并在阜阳市政府网站公示,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专栏的作用。2016年全年,阜阳银监分局上报安徽银监局公开政务信息122条,在阜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累计174条,其中包括机构及人事信息4条、领导活动21条、行政许可100条、监督保障等其他信息49条,有效地推进分局政务公开工作。
(五)开展金融知识教育普及活动。继续组织开展“送金融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服务月等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金融政策和基础知识。在“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服务月”活动期间,阜阳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开展了各项宣传工作,向学生、农民、社区居民、市场经营户等社会公众集中宣教次数602次,参与网点513个,参与宣传人员3691人次,受众客户量55.38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2.23万份,发放公益宣传短信108829条、微博宣传条数1009条、微信25080条,在电视媒体宣传10033次,报刊宣传44次、广播宣传166次、网络媒体宣传112次,其他宣传方式100次。通过上述活动,有效地扩大了宣传范围和宣传服务月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履行了企业的社会责任,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阜阳银监分局分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未发生针对阜阳银监分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阜阳银监分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阜阳银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部职责有待进一步细化等问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要按照安徽银监局和阜阳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定,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扩大政务公开的载体,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提高政务公开的质效,广泛服务于社会公众。二是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责任部门和岗位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履职考核体系,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性、完整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积极参加安徽银监局和阜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做好分局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