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海西监管分局关于核准
王纬同志任职资格的批复
西银监复〔2017〕11号
格尔木农村商业
银行:
你行《青海格尔木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王纬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格农商行〔2017〕2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 2015年第3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王纬同志青海格尔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王纬同志应自任职资格核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上述期限内到任,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
此复。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