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分局结合银行业监管工作实际,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现面向社会公布。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分局认真贯彻《条例》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银行业监管工作实际,加强分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规划和指导,完善健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滁州监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梳理流程,提高信息公开效率,增强信息公开实效。通过对重大政策的深度解读和新闻报道、围绕重点领域开展专题宣传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银行业监管工作动态、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依法行政工作成效等。同时,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满足申请人合理诉求。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拓展信息公开方式、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为抓手,不断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促进社会公众对银行业监管的了解,进一步提升依法监管能力。2016年,分局公开政府信息356件。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一)大力推进监管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分局围绕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面向社会公开现有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按照银监会推进简政放权改进市场准入工作的要求,将部分原有审批事项改为报告制管理。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公开,推进监管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二)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2016年,分局持续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建设,提高新闻策划精细程度,实现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以全面深化银行业改革为核心主题,主动公开银行业落实国务院政策举措成效。特别是针对民营资本引入、精准扶贫、“三农”发展等社会关注热点,精心选择信息发布时机,充分利用地方政府发布平台,加大主动发声力度。
(三)积极贯彻落实安徽银监局文件精神。一是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银行业监管政策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普惠金融推进、促进银行业改革等方面的信息。二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安徽银监局官网上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保证信息公开无滞后。三是进一步完善声誉风险管理机制。畅通声誉风险快速处置机制,对于不实信息,及时发声,澄清事实真相,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提高声誉风险应对能力。
(四)积极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完善金融基础教育宣传长效机制。2016年,按照银监会统一部署,分局开展了“送金融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乡村、社区、学校通过搭建宣讲台、悬挂横幅广告、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播放视频资料、开展金融讲座等形式,重点围绕个人贷款、信用卡、借记卡、银行理财、电子银行、自助设备、代销业务、非法集资等八项内容开展金融基础教育宣传活动。并在9月份开展“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月活动,通过滁州电视台、滁州日报、皖东晨刊等媒体对宣传活动进行了报道。二是做好12345市长热线答复工作。办公室市长热线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坚持全天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非工作日和节假日是广大金融消费者易产生投诉和咨询的时候,值班人员更是确保及时接话并迅速处理,通过电话、网上受理的各类投诉、咨询均在办结时限内得到了快速稳妥的处理。通过解答社会公众的各类咨询普及了金融知识,通过处理各类投诉,化解了金融消费者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矛盾,同时也进一步督促相关机构更好地提高服务质量,工作成果得到了社会公众和市长热线办公室的充分肯定。
(五)做好系统内部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公示分局班子成员信息及部门职责,社会监督、投诉、举报办法和途径。按时召开职工大会,公开全局性的重大决策情况,如,重点监管工作、流程再造等都通过召开全局干部大会进行公开。在分局网站对应栏目及时发布分局年度计划、目标及完成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和实施情况、干部人事工作制度等,每周在内网公布局办会会议纪要,切实保障职工的知情权。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分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分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分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2016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等问题。2017年,分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条例》和国务院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在以下几方面着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持续提升政务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优化信息公开流程,拓展信息公开方式,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二是加强督查和评估,加大信息公开时效性、规范性、完整性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好信息公开后评价工作。
三是继续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相关事项,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培训交流,认真学习总结经验做法,以保障银行业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不断提升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