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葫芦岛银监分局编制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情况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等内容,现向社会公布。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6年,葫芦岛分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管理和服务,不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加强政府信息对外披露工作力度,全年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依法主动公开。2016年全年,葫芦岛分局累计公开行政许可信息20条,渠道为辽宁银监局官方网站。
二是继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分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并不断畅通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流程,畅通受理渠道,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
三是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向社会公众公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方便社会公众提交申请,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受理部门及受理程序。
四是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持续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力度。引导各机构建立健全公众教育服务区,丰富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方式和渠道,2016年,共组织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于“3.15金融知识宣传周”及“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期间,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推广志愿者团队工作模式,努力实现金融宣传城乡全覆盖,2016年,共组织并带领葫芦岛银行业金融知识教育青年志愿者团队,于3月15日及5月6日,在葫芦岛市人流密集的地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金融知识普及工作成效显著。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依法依规认真做好公开申请受理、登记、办理、审查、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完善机制,并指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6年,葫芦岛银监分局未发生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葫芦岛银监分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葫芦岛银监分局未发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2016年,葫芦岛银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效进行,但是由于分局层面未开通对外网站,仍然存在公开渠道单一、配套制度需进一步完善、流程需进一步优化等问题。2017年,葫芦岛分局将结合实际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体制建设,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是加强学习。认真学习领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工作的开创性,进一步把工作推向深入。
二是继续完善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划分,规范操作流程,细化具体标准,加大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丰富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
葫芦岛银监分局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