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银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银监会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16年,在银监会的指导下,上海银监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始终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升监管有效性的重要抓手,努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充分利用官方网站作为发布政府信息主渠道基础上,大力依托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公开形式和发布平台,加大新闻宣传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丰富和充实。同时,将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与政府信息公开有机结合,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推动了上海银监局“前瞻、务实、专业、高效、清廉”的监管文化建设。
二、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监管政策信息公开力度。2016年,上海银监局主动公开各类行政许可信息682项,行政处罚25例,方便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公众获取并监督,监管透明度不断提升;制发6个规范性文件,并均已对外公开;通过《上海银行业动态》刊物每周向被监管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公开监管政策和行业情况共计47期。
2.加强官方网站信息发布建设。按照银监会统一部署,积极做好银监会官网上海银监局子网站建设。及时更新上海银监局局领导、处室负责人和处室职能变动情况,积极维护官网“图片新闻”、“工作动态”和“新闻发布”等栏目,主动发布了27篇新闻稿、135项监管工作情况及139项辖内银行业机构动态。
3.着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2016年,上海银监局积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和媒体宣传各类监管政策和成效。如,参加银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和上海金融业“十二五”成果发布会等多场新闻发布会,宣传上海银监局和上海银行业在防风险、促改革和强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在上海自贸区成立三周年之际接受媒体采访,介绍自贸区银行业创新转型发展成效;认真做好议案、提案办理工作,全年共完成16项政协委员提案及人大代表意见。
4.积极推进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上海银监局通过“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服务月活动、金融知识下乡服务活动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活动等重点项目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层次,将信息公开工作与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如在“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服务月活动中,上海银监局组织辖内2500余家银行网点参与,投入宣传人员4万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1万多份,发送短信176万条,发布微博、微信2万余条,各类媒体报道1000余次,受众超过1000万人次。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上海银监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上海银监局共受理108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其中不予公开答复1项。
(四)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情况
2016年,上海银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案件共计3例,银监会均作出驳回复议请求决定。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
三、积极落实银监会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一)有效推进政务流程公开
1.推进决策公开。上海银监局充分发挥局监管规制委员会、行政处罚和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委员会、监管联席会议三项制度的作用,将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等纳入了上海银监局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于可能会造成重大影响的政策方案,在严格落实保密要求前提下,向银行业、专家学者进行内部征求意见。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上海银监局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银监会部署的改革任务、重要政策,及时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如,在银监会的指导下,发布《关于简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业机构高管准入方式的实施细则(2016年)》,贯彻落实“金改40条”文件精神并对外主动公开,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市场准入制度创新。同时,以配发新闻稿的形式对实施细则进行了解读,便于机构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相关政策精神。
(二)着力加强公开工作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上海银监局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法律审查、保密审查、答复及归档环节,推动答复工作的规范化。2016年,上海银监局信访、投诉与举报处理系统升级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施无纸化办理,实现了处理流程的优化和审批效率的提高。
(三)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回应
1.加强政策解读。2016年,上海银监局局规制委员会讨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时,一并讨论相关政策解读安排。如,为进一步完善强化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管理和监管,上海银监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于2016年3月25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并于通知下发当日即牵头召开了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管理工作会议,做好行业内的解读工作,并配发新闻稿,引导媒体和社会公众正确解读文件精神和重要条款。
2.加强回应社会关切。上海银监局持续完善舆情监测和处置等相关机制,在监测到舆情的第一时间抄送至局负责人并立即进行研判。针对重要舆情,根据舆情类别和内容情况,积极主动发声或者指导行业协会发声,正面回应社会关切。如,2016年4月23日,上海银监局于下发《关于个人住房贷款稽查的监管意见》,要求各商业银行暂停与上海地区6家涉嫌虚假宣传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一个月。针对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关切,上海银监局对外主动发布了《上海银监局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稽查切实保障本市房贷新政落地》的新闻稿,并指导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新闻发言人同时对外发声,实现了监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的共同发声。
(四)大力促进政务公开能力建设
上海银监局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设。根据银监会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在设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对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实施和考核要求,明确各部门政务公开责任分工。
下阶段,上海银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公众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