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规定,现将哈密银监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哈密银监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6〕86号)要求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分局所有行政许可类信息均上报新疆银监局,由其统一在官网进行公开;积极利用哈密政府网栏目和哈密银监分局政务官方微博公开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情况、监管工作情况和分局动态;加强和地方媒体联系,拓宽信息、动态和政策的宣传报道力度,围绕各项主题活动开展专题报道;及时向社会大众进行金融知识宣讲和宣传服务活动,主动应对负面舆情,协调妥善处置矛盾纠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采取多种措施,认真做好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行政许可类事项。2016年,分局共批复41个行政许可类事项,所有事项均能够在新疆银监局要求的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格式要求和程序进行上报,提请新疆银监局在官方网站进行统一公开。
(二)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情况。目前,哈密银监分局对外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定平台有哈密政府网和官方政务微博。2016年,哈密银监分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属于涉及公众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及时进行公开。全年,通过哈密政府网和官方政务微博共发布39条公开信息。
(三)开展社会宣讲和宣传服务情况。2016年,哈密银监分局联合哈密银行业协会、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服务月、“5·18”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打击电信诈骗、9月份“金融知识进万家”等专题活动,组成宣传小分队,通过进社区、学校、企业、乡镇、团场等方式,全面广泛的向社会开展金融知识、政策的宣传服务和咨询活动。全年,牵头开展6场大型集中对外宣传活动,直接受益人群超万人。其中,新疆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俊寿和新疆区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对哈密党政领导开展的金融政策宣讲声势浩大、成效显著,得到地方政府的广泛响应和肯定,并在哈密新闻联播等媒体进行播报;尤为突出的是分局联合市公安局成功完成全疆首例涉电信诈骗案冻结18.4万元资金的返还工作,得到新疆新闻联播和疆内主要网媒的播报、刊登。
(四)回应社情民意和矛盾纠纷情况。2016年,消费者通过电话、来访等方式,向分局反映在机构业务办理中产生的矛盾或纠纷事项21件,分局均及时协调或转交机构进行了办理,办结率和满意度均为100%。按照新疆银监局要求,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0余次,跟帖回应1135条;转发、分享和评论回应地方舆情信息192次。针对辖区涉“泛亚”、银行协解等重点人群,分局积极履行辖内处置“泛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时通报国家的相应政策和事件最新处置情况,向市政府进行要情汇报7期。同时,督促相关机构对以上人员进行动态监控,及时掌握其具体情况,向信访局、公安局等进行信息分享,以做好银行业社会矛盾纠纷管理为目标,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哈密银监分局未接到自然人和法人等主体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2016年,哈密银监分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2016年,哈密银监分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2016年,哈密银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较上年度稳步提升,但仍然存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和时效性需进一步细化、明确和提高等问题。另外,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分散、报送路径多、具体工作人员兼职较多等问题。2017年,哈密银监分局将继续严格按照银监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新疆银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在以下四个方面着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围绕“总目标”,在银行业支持地方“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发挥金融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第一支撑作用,落实“三去一降一补”,提升金融服务薄弱领域,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银行业自身改革和经营发展方面,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把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采取的举措、取得的成效,让广大民众知晓,并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二是坚持监管与服务两手抓,严格行使“铁心监管”和“贴心服务”的工作职责,提高监管透明度,对市场准入、行政处罚等其他监管措施和举措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为民监管”“依法监管”“风险监管”的工作动态和成效展现,努力担当好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人,银行业风险防控的守夜人,国家财产的守护人,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继续按照银监会、新疆银监局和《哈密银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相关事宜,发挥好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作用。
四是加强向新疆银监局、哈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部门寻求工作指导,勤沟通联系,加强交流、进行学习和总结经验做法,增强工作指导性,不断提升具体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