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规定,现将博尔塔拉银监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博尔塔拉银监分局在中国银监会、新疆银监局指导下,认真围绕中国银监会办公厅《2016年银监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依照《博尔塔拉银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制度建设,优化工作流程,规范信息披露,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进一步提升博尔塔拉银监分局监管工作透明度和依法行政能力。2016年,分局通过新疆银监局网站公开行政许可事项15件,行政处罚事项1件。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2016年,博尔塔拉银监分局结合博州经济金融领域热点,及时对涉及银行业重点监管工作开展信息调研,积极向自治州政府报送工作信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16年,博尔塔拉银监分局向州政府报送信息64条,采用15篇(次),通过信息积极反映辖内银行业运营等情况。2016年,分局加强与博尔塔拉报社、博尔塔拉政府网的沟通联系,均报道了分局组织的博州金融服务政策宣讲暨银企对接会召开情况博尔塔拉报社多次刊登分局住村工作组信息。
(二)及时关注社情民意,认真回应大众关切
2016年,分局办理自治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2件,分别涉及增设服务窗口及加强业务培训、加强企业协调融资平台、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问题。经调查研究、征求意见、送交答复稿、沟通了解等程序,从向代表委员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看,我分局建议及提案答复均得到了代表委员的认可,提案答复满意率100%。
(三)通过“行风热线”答疑解惑
2016年,博尔塔拉银监分局积极参加了自治州“博广行风监督热线”直播节目。分局对银行监管工作的职责、权力、义务及分局履职情况、服务承诺、投诉办理等方面一一进行了详细介绍,并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人一道对听众朋友所提出的金融业务咨询及投诉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有效推动了本系统行风建设工作。
(四)按规定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2016年,博尔塔拉银监分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规定,根据银监会和新疆银监局政府采购制度,制定了分局政府采购规章制度;严格流程操作,大宗物品采购、电子设备采购、办公设备采购等都严格按政府采购规定的流程进行,没有私自采购物品现象;通过政府采购网及时将分局采购信息公开,做到了公正、公开、透明。截至2016年末,博尔塔拉银监分局采购办公用品2批次,金额0.98万元,采购电子设备2批次,金额7.57万元。
(五)舆情应对管理工作公开情况
为全面加强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舆情应对能力,提高声誉风险防范水平。我分局根据新疆银监局舆情监测计划,逐步加大分局及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舆情监测能力和水平,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舆情相关知识学习,关注正负面舆情为银行经营产生的各种效应。2016年,博州辖区未发生负面舆情事件。
(六)信访投诉公开情况
2016年分局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了信访投诉各项工作。一是向社会公布与信访投诉工作有关的通讯地址、投诉电话等相关事项。分局信访投诉部门对来信来访者本着热情接访、认真核查、慎重答复、息事宁人的原则。二是分局根据信访投诉需要设立了信访投诉接待室,安装了视频监控设备,配备了专用电话。三是分局根据新疆银监局关于明确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有关事项的要求,及时在银监会信访信息管理系统上下载了《银监会通过法定途径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并在信访接待场所予以张贴。截至2016年末,分局共受理信访及消费者投诉事项1件,经热情接访、全面调查、认真回复,现已办结。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博尔塔拉银监分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博尔塔拉银监分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博尔塔拉银监分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存在的问题:一是新闻发言人的工作保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二是因分局没有外网,银监会规定的政府公开项目未能向社会公开。
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是认真学习贯彻银监会政府信息公开要点,不断转变分局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观念,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完善新闻发言人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新闻发言人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三是积极与新疆银监局沟通,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四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容、要求,使政府信息公开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轨道。
博尔塔拉监管分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