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抚顺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搭连支行撤并的请示》(工银辽抚报〔2017〕4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搭连支行终止营业。同时要求你行在该机构终止营业过程中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相关人员安排和业务归并工作,确保终止营业工作平稳进行。
二、加强内控管理,做好对外宣传工作,避免出现挤兑和管理失控等问题。
三、接到此文后,你行要在15日内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搭连支行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分局并及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和对外公告。
抚顺银监分局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