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丹东分行:
你行《中国农业银行丹东分行关于丹东安民支行更名请示》(农银丹发[2017]24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丹东安民支行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高新区科技支行。
二、请你行于文到后10日内到我局申请换发金融许可证,并做好更换牌、章和对外公告等工作。
此复。
丹东银监分局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