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行《交通银行关于审核张晓峰任职资格的请示》(交银函〔2016〕426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5年第2号令)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2013年第3号令)的相关规定,经审核,核准张晓峰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此复
辽宁银监局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