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沈阳分行:
你行《中信银行沈阳分行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山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信银沈发〔2017〕105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山支行终止营业。
二、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对沈阳中山支行终止营业对外予以公告,并妥善做好终止营业前的各项工作。
三、你行要在1个月内完成沈阳中山支行终止营业工作,在完成相关手续后向我局上交金融许可证并报告相关事项。
此复。
辽宁银监局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