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同银监分局编制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同银监分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高银行业监管有效性和透明度的重要抓手。2016年,分局紧紧围绕银行业监管中心工作,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通过银监会官网山西局子网页、大同市政府网站、大同市公众信息网站、新闻宣传报道、大同年鉴等渠道和形式,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及平台建设,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增强银行业监管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一)依法依规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落实中国银监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推进分局基本信息公开,在大同市公众信息网公开分局职责、机构地址、机构设置及联系方式,加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公开消保举报电话,方便银行业和社会公众获取并监督;大力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通过银监会官网山西局子网页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83条,进一步提升监管公信力。
(二)加强新闻宣传树立银监分局形象。利用地方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分局工作动态;积极为《大同年鉴》供稿,加强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让公众更多地了解银行业对国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更新分局办公场所橱窗展板内容,积极展示分局工作思路、措施及成效。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发布分类管理,在银监会官网山西局子网页发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地方政府网站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在公众信息网站发布机构类信息,在新闻媒体发布工作做法成效类信息,特别对在银监会网站发布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信息加强审核把关,强化信息发布审查管理。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经常查看依申请公开邮箱。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大同银监分局通过银监会官网山西局子网页公开政府信息83条,通过大同市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0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大同银监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大同银监分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大同银监分局未向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大同银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形式不够多样,公开时效性需进一步增强等不足。2017年,大同银监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将继续围绕监管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方式和程序,拓展公开渠道。一是规范公开范围和内容,合理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二是按照确定公开信息、履行审批手续、及时准确公开等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三是提高专业化工作水平,参加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专业学习培训,提升分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四是加大主动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适当召开新闻信息发布会,提升政务公开及时性和有效性。五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答复申请公开事项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