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通州国开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东祺同志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通开银发〔2017〕1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马东祺北京通州国开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抄送我局。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