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关于申请中信银行北京西山公馆社区支行开业的请示》(信银营发〔2017〕16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中小商业银行设立社区支行、小微支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部北京西山公馆社区支行开业。机构全称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山公馆社区支行”(简称“中信银行北京西山公馆社区支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31号楼1层101”。
二、上述支行业务范围为以不提供人工现金服务的方式,办理以下个人业务:居民储蓄;贷款业务咨询;从事银行卡业务;销售理财产品;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理缴费;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业务范围内总行授权的其它业务。
三、自批复之日起,请你部于10日内持此批准文件和其他材料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凭该《金融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四、该支行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未能开业,应在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报告延期。若在上述批准期限内未开业,此批准文件失效,我局将收回《金融许可证》。
此复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