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攀枝花监管分局关于同意攀枝花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分理处更名的批复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
你行《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分理处名称变更的请示》(攀农商〔2017〕41号)收悉。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分理处更名为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布德分理处,营业地址为:攀枝花市仁和区布德镇布德社区布德组162号。
二、请你行自我分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手续到我分局换领金融许可证,并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