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你行《关于高玉涛同志拟任职务资格审核的请示》(工银甘发〔2016〕36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2号)规定,经审核,核准高玉涛同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行长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到任,你行要及时将任职文件报送我分局。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
此复。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