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行《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康桥国际社区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兰光银发〔2017〕125号)收悉。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康桥国际社区支行终止营业。
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康桥国际社区支行终止营业后,应及时完成旧址清理,不得在原址继续保留机构和办理金融业务。你行应做好该机构业务移交、人员分流安置及社会公告等善后事宜,确保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稳定。
三、你行要在本批复下发之日起10日内持该机构原《金融许可证》到我局办理缴证手续。
此复。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