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了《交融2014年第一期租赁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公告》,标志着我国资产证券化试点期间首单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成功试水,进一步丰富了我国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种类,对金融租赁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加快资产周转、盘活存量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与公司类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相比,租赁资产支持证券的特点体现在:基础资产期限较长并且多为分期摊还,能够降低承租人还款压力及后期违约风险,由于承租人提前还款成本较高使得租赁资产整体提前还款率较低,出租人收取承租人的保证金属于信托资产一部分,能够缓释证券因违约承受的损失,信托成立后在既定条件下租赁物的物权将转移至信托等。
在评估租赁资产证券化的风险时,由于承租人信用质量不高,基础资产期限较长,租赁资产通常为按月或按季度摊还,若还款频率不确定,将增加基础资产信用风险,同时租赁物的回收率存在不确定性,需要综合考虑租赁公司的尽职能力审慎评估租赁物的变现能力,此外租赁资产证券化的行业集中度较高,还需关注行业及宏观经济风险。
我国首单租赁资产证券化“交融2014年第一期租赁资产支持证券”充分体现了租赁资产证券化的特点,虽然基础资产集中度较高,但是发行前基础资产按期偿还的贷款本息以及保证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释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为我国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启树立了成功典范。
一、 租赁资产证券化的特点
租赁资产支持证券与目前市场上存量最大的公司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以下简称“CLO”)都是以应收债权为基础资产,但是租赁资产支持证券亦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发起机构为金融租赁公司
我国已发行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所涉及的发起机构主要包括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而金融租赁公司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在我国尚属首例。大部分的金融租赁公司主要通过银行贷款、股东补充资本金等方式来补充资金,一方面银行贷款一般期限不长与较长的设备租赁期常常不匹配且贷款成本较高,另一方面股东补充资本金多有限制,不能成为租赁公司资金的稳定来源,因此租赁公司常面临资金短缺的困境。在此背景下,租赁资产证券化对金融租赁公司拓宽融资渠道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租赁资产通常期限较长但多为分期摊还型贷款,能够降低承租人还款压力及后期违约风险
由于融资租赁通常针对长期使用的大型设备,所以租赁资产的合同期限较长,一般为3~8年,比一般的银行贷款期限略长。但是,租赁资产主要为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还款方式,且大部分为按季和按月摊还,有助于降低承租人还款压力,且分期摊还后会增加承租人后期违约成本,故能强化承租人还款意愿,在较长的还款期内降低承租人违约可能性。
提前还款成本较高,承租人提前还款意愿不强,租赁资产的提前还款率很低
通常情况下,租赁公司与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还款频率、还款金额、期限等条件,如果承租人提前还款,那么一般需要支付后续所有未偿贷款的本金及利息,因此对于承租人来讲,其提前还款的成本较高,提前还款的意愿不强,租赁资产的提前还款率很低。
承租人在租赁设备时需付一定比例保证金,保证金作为信托财产可缓释承租人违约的损失
租赁公司在租赁设备时会对承租人收取一定比例保证金,通常占到租赁资产价值的10%左右,并且在租赁资产证券化信托设立时,每笔贷款的保证金将转移至信托的预付保证金账户,可以用来抵扣承租人的到期未付本金和利息,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缓释了因承租人违约带来的损失风险。
租赁资产的租赁物物权既定条件下转移至信托
在入池资产权利的转移中,普通银行贷款只是将其对贷款的债权及其附属的保证债权转移至信托中,而对于租赁资产,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物权属于出租人,在信托成立时受托人除转移应收租金债权和相应保证债权外,既定条件下还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至信托中,相关条款的设置减少了因承租人违约对证券的损失程度。
租赁公司通过处置每笔资产的租赁物来减少承租人违约时贷款的损失
CLO的基础资产包括信用贷款、保证贷款也有部分抵押贷款,而租赁资产则均附有租赁物物权,在租赁期间内,租赁公司有租赁资产的实际控制权,如果承租人违约,那么租赁公司能够通过对租赁物的处置来减少其贷款的损失。
二、 租赁资产证券化的风险点
总体上看,租赁资产证券化在交易结构、法律风险等方面的风险点与CLO类似,此外还需要考察租赁资产证券化额外的风险点。
承租人信用质量不高,基础资产期限较长,增加基础资产信用风险
由于金融租赁的承租人信用质量不高,因此在基础资产信用风险分析中,需要关注承租人的信用风险,以及入池资产的剩余期限,过长的剩余期限将会增加基础资产的风险暴露时间,进而增加基础资产信用风险。
租赁资产通常为按月或按季度摊还,若还款频率不确定,将增加基础资产风险
租赁资产通常采用按季度或按月度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还款,但从国外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实践中发现,租赁资产可以采用按年偿付的模式且可能存在尾款,因此与传统的按季或按月还款模式相比,过长或不确定的还款频率、贷款存在尾款都将增加基础资产的信用风险。
租赁物的回收率存在不确定性,需要综合考虑租赁公司的尽职能力,审慎评估租赁物的变现能力
由于租赁物特别是成套设备处置的不确定性难度较大,需要采取更加灵活的处置策略,如果租赁公司处置违约租赁物的经验有限,将会降低租赁物的变现能力,同时在我国普遍缺少可供借鉴的历史回收数据的条件下,租赁物回收率的估计结果可能存在一定范围的偏差。
行业集中度较高,需关注行业及宏观经济风险
融资租赁的租赁物类型决定了承租人从事的行业较为单一,当行业经济不景气、产业政策调整时,承租人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进而削弱其偿债能力。因此,对于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需要关注集中度较高的行业在证券存续期内可能面临的行业及宏观经济风险。
三、 我国首单租赁资产证券化的特色
国外租赁资产证券化已开展多年,其特点主要体现在:承租人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个人,基础资产笔数较多,从近5000笔到几万笔不等,合同期限较长,还款频率稳定,但行业集中度较高,主要集中在制造、建筑、农林牧渔、运输和医疗等几个行业。通过与国外租赁资产证券化特点的比较发现,我国的租赁资产证券化除资产笔数较少外,与国外并无显著差异。
以我国首单租赁资产证券化“交融2014年第一期租赁资产支持证券”为例,上文总结的租赁资产证券化特点均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入池租赁资产的期限较长、均为按季度分期摊还、提前还款成本高、承租人需支付10%的保证金,且既定条件下的保证金与租赁物物权均转移至信托。
在风险关注方面,“交融2014年第一期租赁资产支持证券”的入池资产共涉及13户承租人、15笔贷款,承租人全部为企业,承租人加权平均信用等级为 BBB+/BBB,信用质量并不高,而且前五大承租人金额占比较高,达到48.57%,行业集中度很高,前三大行业的金额占比达到36.64%(公交)、26.16%(建筑)和18.68%(水务),因此基础资产的信用风险较高,行业风险很高。然而考虑到“交融2014年第一期租赁资产支持证券”的初始起算日较早,至发行前资产池中本金和利息全部按计划正常偿还,部分风险资产变为现金资产,降低了风险暴露程度,再加上承租人保证金对证券的保障,在一定程度上缓释了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交融2014年第一期租赁资产支持证券”为我国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开启树立了成功的典范,为金融租赁公司开展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拓宽融资渠道提供了契机。在后续发展中,可参考国外模式,承租人基础可拓宽至个人,进一步增加合格资产种类,并逐渐增加资产笔数,增加分散度以降低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使我国的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平稳有序开展。
中债资信:孙嘉、阚永生、卢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