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银行:
你单位《关于东莞银行袁绰蔓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东银发〔2017〕82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袁绰蔓任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二、前述任职人员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此复。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