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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俊波获刑11年,罚金150万元-银行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1-27 23:19:20]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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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常州中院宣判,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7年,项俊波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贷款业务办理、资质审批、安排工作及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

常州中院宣判,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7年,项俊波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贷款业务办理、资质审批、安排工作及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62万余元

文/《财经》(博客,微博)记者 张颖馨 俞燕 编辑/袁满

距一审开庭两年之后,63岁的原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再一次出现在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常州中院”)法庭上。

6月16日,原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受贿案在常州中院被公开宣判,其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项俊波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常州中院宣判,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7年,项俊波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288.HK)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贷款业务办理、资质审批、安排工作及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62万余元。

而在2018年6月一审开庭时,检方诉项俊波的涉案金额约1942万元。这意味着,项俊波的最终涉案金额比一审时“缩水”80万元。

在一审时,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项俊波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原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等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案件处理、贷款发放、资质审批及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杨光(为其原配)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42万余元。

除了金额的变化,在宣判文书上所提及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提供帮助事项,比一审时还增加了“安排工作”一项。

2020年6月16日,中国原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常州中院接受宣判(图源:中国法院网)

常州中院判决,项俊波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项俊波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全部受贿犯罪事实,系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因此,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项俊波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有业内人士表示,若从项俊波被带走接受调查的时间起算,项俊波尚需要再服刑8年。在未减刑的情况下,预计将于2028年出狱。

三年前的一个周末, 2017年4月9日14时30分,中纪委官网发布公告称,项俊波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审查。项俊波案以及其后而来的保险业巨变由此拉开序幕。

在该消息发布两个多小时之后,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7年3月21日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长篇讲话,其中提到,“保险公司套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个别监管人员和公司高管监守自盗、与金融大鳄内外勾结等非法行为”,以及“加大问责力度,强化机构问责、监管问责和对监管者问责”等重要表述。

2017年5月5日,国务院免去项俊波的原保监会主席职务。四个月后(2017年9月23日),中纪委官网再度发布公告,宣布对项俊波作出严重违纪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立案审查的处理。

公告显示,经查,项俊波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工作纪律,为谋取个人政治利益,滥用审批权和监管权,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员工录用、干部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六天后(2017年9月29日)的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经审查决定,依法对项俊波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8年4月16日,检察机关对项俊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涉及其任职央行、农行和原保监会期间。彼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的公告显示,项俊波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由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常州中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项俊波利用其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被提起公诉两个月之后, 2018年6月14日,项俊波案在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这是项俊波自2017年4月以后第一次出现在公众面前。

根据当时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项俊波涉案金额约1942万元。对于该指控,项俊波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五个月后(2018年11月12日),项俊波的前任秘书、原保监会办公厅副主任朱堰徽亦因涉嫌受贿罪,由常州市检察院向常州中院提起公诉。根据起诉书,2010年至2016年,朱堰徽利用担任原保监会办公厅秘书处处长、原保监会办公厅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作安排、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截至目前,朱堰徽尚未宣判。

据《财经》记者统计,项俊波执掌原保监会期间,共批筹78家保险机构(不含保险中介机构),其中2015年最多,达23家,即使落马前的前四个月,亦批筹了4家。在这些新公司里,几乎所有民企系资本悉数集结于此。关联交易、利益输送、虚假出资等违法违规现象,亦多数发生于这些新公司。

2018年3月13日,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原保监会与原银监会整合成为银保监会,成立20年的原保监会正式走进历史。项俊波则成为第三任也是最后一任原保监会主席。

项俊波简历:

1957年1月生,重庆人,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八届中央委员。1999年至2002年,任国家审计署人事教育司司长,2002年2月,任国家审计署副审计长。2004年7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2005年8月至2007年6月兼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主任)。2007年6月任中国农业银行行长,2009年2月至2011年10月,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1年10月至2017年5月5日,任原保监会主席、党委书记。

2017年4月9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5月5日,国务院免去其保监会主席职务。9月23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八大代表资格,并被立案审查。2018年4月16日,被提起公诉。2018年6月14日,一审开庭。

2020年6月16日,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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